■补偿政策
补偿安置分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
目前,福州已基本制定三坊七巷历史街区的搬迁摸底测算和补偿政策,《安置细则》拟定三坊七巷搬迁补偿安置分为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价格主要由房屋区位补偿评估价、旧房补偿费、奖金及装修补偿费组成。根据5家评估机构2007年对该地块的房屋区位补偿价评估结果:住宅2998元/平方米,南后街、吉庇路等沿街店面15629元/平方米,小街巷店面4500元/平方米。
其中,旧房补偿费、店面的货币补偿价格分别为:
住宅补偿标准:约为3950元/平方米
《安置细则》明确,在第一协商期限内搬迁的住宅,每平方米补偿价格平均约3950元,在第二协商期限内搬迁的住宅,每平方米补偿价格平均约3800元。上述价格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房屋区位补偿价每平方米2998元;二是在第一协商期限内搬迁的货币奖励每平方米300元、搬迁奖励每平方米300元,在第二协商期限内搬迁的货币奖励每平方米300元,搬迁奖励每平方米150元;三是旧房补偿费根据房屋的结构和成新平均按每平方米350元计算。
拆迁范围内属国家、省、市、区文物保护的建筑,如产权性质属于私有,且原房未作任何变动和损坏的,每平方米给予100元历史街区古建筑补偿费。
沿街店面补偿标准:平均约18000元/平方米
《安置细则》明确,在第一协商期限内搬迁的南后街、吉庇路等次干道沿街店面,补偿价格平均每平方米约18000元,在第二协商期限内搬迁的南后街、吉庇路等次干道沿街店面,补偿价格平均每平方米约17600元。上述价格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房屋区位补偿价每平方米15629元;二是在第一协商期限内搬迁的货币奖励每平方米1200元、搬迁奖励每平方米800元,在第二协商期限内搬迁的货币奖励每平方米1200元、搬迁奖励每平方米400元;三是旧房补偿费根据房屋的结构和成新平均按每平方米350元计算。
位于东街口商业中心的南街店面,因其店面市场价值较高,这期拆迁未涉及,今后实施拆迁时再进行分段分类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小街巷店面补偿标准:平均约5650元/平方米
《安置细则》明确,在第一协商期限内搬迁的小街巷店面,补偿价格平均每平方米约5650元,在第二协商期限内搬迁的小街巷店面,货币补偿价格平均每平方米约5450元。上述价格包括:一是房屋区位补偿价每平方米4500元;二是在第一协商期限内搬迁的货币奖励每平方米400元、搬迁奖励每平方米400元,在第二协商期限内搬迁的货币奖励每平方米400元、搬迁奖励每平方米200元;三是旧房补偿费根据房屋的结构和成新平均按每平方米350元计算。
产权调换计价标准:上调面积按成本价计算
《安置细则》明确,被拆迁人选择实物安置的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计价标准按照《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等面积部分缴交新旧房的差价款;为改善增加被拆迁人的居住面积,允许被拆迁人就近上靠标准房型(安置房标准房型分为四种,分别为45、60、75、90平方米),上靠不足7平方米的可上调一个房型,超过90平方米的可分户型安置,上靠的面积按成本价的80%计算,上调的面积按成本价计算。安置房的成本价=不同地段的土地等级区位补偿价+建安成本。
目前初步拟定从凤湖旧屋区改造项目中调剂部分房源及社会保障房,作为三坊七巷产权调换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