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证,包括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舶物品申报单、船员名单、船员物品申报单和旅客名单。福州海关经深入调研,了解到直航客运航线船舶基本未承揽货物、船舶物品相对稳定、船员少有变动的情况后,按照“服务对台大局、先行先试、务求实效”的原则,联合厦门海关,正式推出简化直航船舶进出境申报手续的措施。
经简化手续后,两岸直航船舶通常情况下只需向海关提交总申报单、船员物品申报单和旅客名单,遇有承载货物、船舶物品和船员变动时,才需要提供其他单据。这是继福州海关近期陆续面向两岸直航旅客推出设置“绿色通道”、“合家欢通道”、提高旅客免税携带台湾商品价额等一系列便利通关措施后,再次推出的简化两岸直航船舶申报手续的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