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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将启动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67
今年福建省将招募300名志愿者,到福建省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记者昨日从省青年志愿者协会获悉,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将启动。
  招募的主要对象是闽籍或在闽普通高校应届或历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志愿者应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生)。
  考公务员笔试加3分
  今年参加志愿者的大学生,今后可享受考研加10分,考省直和各设区市机关公务员笔试总分成绩加3分的待遇。
  据悉,志愿者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愿意到基层服务的,可以保留研究生学籍至其服务期满。
  同时,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三年内报考福建省省直和各设区市机关公务员,可不受应届毕业生身份限制,笔试总分成绩可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笔试总分成绩加5分。
  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单位的,在服务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贴。同时还享受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补贴和200元的交通补贴。同时,服务县(市、区)财政将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志愿者,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中是教学人员的,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其服务期限的从教经历证明,从教时间计算为教龄。进入国有单位后,可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标准。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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