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陈家骅等委员联合提出了《关于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建议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促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可避免地征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虽然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土地征用的政策法规,努力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证了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但也存在有些地方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的问题。
因此,他们建议:(一)依法确定土地补偿标准,保证征地补偿合理、科学。通过对农用地进行等级划分,根据不同等级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费用。
(二)建立征地费用监管机制,保证征地补偿费足额到位。要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和使用的具体标准作统一、详细的规定,建立征地费的收支监管机制。
(三)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征地安置途径,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除目前主要实行的货币安置外,对留地安置、保险安置、征地费入股安置等方式应进一步积极探索。
(四)加强部门协商,减少行政干预。切实解决补偿标准低、安置不落实等情况。
(五)探索集体土地流转,合理分配土地收益。同步推进各项配套制度改革,积极构建集体土地市场体系,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六)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征地程序和批准手续,维护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