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组日前来福建省检查。20日,检查组一行检查了福州敖江水源地和西区水厂水源地的保护情况,21日起赴三明、莆田等地检查。
据了解,福建省除大田县、新罗区、长汀县、连城县采用地下水作为水源外,其余均采用地表水作为水源。2003年福建省已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省政府批准设立120个水源保护区。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去年以来省政府又组织开展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计划在今年底前完成213个建制镇水源保护区的划定,2007年底前完成所有建制镇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据介绍,福建省地表水水质总体状况良好,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到要求。2005年福建全省12条主要水系一至三类水质占89.4%,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的22处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为95.8%,14个县级市的18处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为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