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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部署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39
12月29日下午,福建省政府召开第三次福建全省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受代省长、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黄小晶委托,副省长陈芸做了重要讲话。
  陈芸肯定了经济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他说,福建全省各级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这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全面了解国情国力,编制“十一五”规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全国、福建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健全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选调和培训普查人员,全面开展宣传动员、清查摸底,大部分地方普查经费也已落实,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基本具备了全面正式登记填报的条件。但是,还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有些地方领导对经济普查工作重视不够,布置工作流于形式,协调不力,检查督促少;二是部分普查对象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仍然心存疑虑,不能有效配合普查登记工作;三是个别地方担心普查结果与经常性统计数据有较大差距,出现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四是一些财政困难县的普查经费仍然留有较大缺口,影响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陈芸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经济普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他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在普查登记前的最后两天和普查登记阶段,要加大宣传的密度和频率,有针对性地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宣传经济普查的意义、目的和作用,宣传政府对广大普查对象的三条承诺和有关政策,彻底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让广大普查对象都知道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自觉依法接受普查,主动配合普查人员进行普查登记,如实填报数据,主动提供资料,准确反映情况。
  陈芸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要加强教育,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二要排除干扰,实事求是;三要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弄虚作假行为。普查登记阶段,各级统计部门要配置相应的执法力量,搞好统计执法检查。对那些蓄意编造虚假数据、强令或授意弄虚作假的行为,不管涉及什么地方、什么部门、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失察或放任不管的现象,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在福建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之前,福建省政府召开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成员(扩大)会议。福建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龚守栋传达了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通报了福建全省经济普查准备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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