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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标准

来自: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47
从昨日举行的省长办公会议上了解到,福建省决定从7月1日起提高福建省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在现行的标准基础上增加20元。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区抓紧落实这项工作,确保春节前兑现到在乡每一位老复员军人手中。
  鉴于福建省的特殊情况,在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的同时,福建省也从今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革命“五老”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定补标准的幅度为:属无依无靠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属有依无靠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属有依有靠的增加10元。
  多年来,福建省十分重视保障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对象的基本生活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自1996年至2001年,已相继四次调整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的定补标准,定补标准由1996年前的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目前最高的每人每月170元,最低的每人每月110元,并于2000年开始扩大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补面,定补面由原来的80%扩大到100%,实现了全面定补,基本解决了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困难。福建省还自1998年开始推行和实施优抚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到今年元月,福建全省85个县(市、区)已全面建立并实施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福建省在乡复员军人的现行定补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低于上海、广东、浙江,与江苏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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