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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开展旅游消费单位推荐活动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2007
新华网福州4月2日电(记者王凡凡)据福建省旅游局消息,今年该省将公开进行旅游消费单位推荐活动,以遏制导游员私拿回扣及旅游消费单位假冒制售伪劣商品、进行商业欺诈等不良现象,进一步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根据福建省旅游协会制定的规则,目前在福建省内经营旅游商品的商场、商店、商品生产厂家及旅游消费服务单位等,不分经济性质均可参与此项活动,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于今年第一季度前向所在地旅游协会或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旅游协会或旅游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将征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和消委会意见,对其企业资质与经营诚信情况进行调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将发给牌匾,并在当地媒体公布名单,由所在地旅行社与之签定合同,明确合法的佣金返还办法。

  据悉,旅游消费推荐单位将不搞终身制,每两年复核一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名录。同时,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也将被撤消名录并向全社会公布,包括:欺客宰客,误导引诱,强行买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禁卖产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欺骗顾客;不明码标价,暗箱操作,牟取暴利;不遵守佣金返还合同,私自给导游员回扣;出现重大服务投诉且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出现重大消费纠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等。

  去年以来,福建省加大了旅游行业管理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意见》、《关于加强旅游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开展了4次大检查,分别按规定对29家旅游企业和223名导游、领队给予处罚,有效遏制了旅游市场违法乱纪现象的蔓延,推动了旅游市场秩序的逐步好转。同时还成立了福建省旅行社协会和饭店协会,强化了行业自律,福建全省33家旅行社和武夷山市90家饭店总经理发出行业自律《倡议书》,有效制止了施行社和饭店恶性削价竞争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现象,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旅游行业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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