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扩建四、五星级酒店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闲置商品房项目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鼓励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现有酒店权属人,申请改变土地用途作为四、五星级酒店建设用地。如果改扩建项目只涉及增加附属配套设施的,所增加的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使用年限按原项目剩余使用年限计算,地价按评估确认的酒店用地市场价缴交。
如改扩建项目涉及增加客房规模的,所增用地经公示后,如无重大异议则按协议方式出让,地价按评估确认的酒店用地市场价缴交,如有更多的投资意向者,则按规定进行挂牌出让。所增规模大于等于原项目规模的,整个项目的用地使用年限按新增用地的使用年限计算;新增客房规模小于原规模的,整个项目用地使用年限按新旧用地年限加权平均后调整确定。
《海峡导报》讯 采编:张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