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被受害人送进牢中
陈甲等6人听信郑甲和郑乙的谎言,交了一笔钱给他们“办正规手续”后赴马来西亚打工,实际上得到的仅是旅游签证。日前,福清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甲和郑乙有期徒刑3年并各处罚金。
去年3月,郑甲声称有办法办理到马来西亚劳务的合法手续,在福清市上迳镇等地,以每人3.5万元的价格,招揽了陈甲、陈乙等人到马来西亚劳务。当时,双方谈妥以赴马来西亚旅游签证的名义出境,到该国后由郑甲的丈夫唐某某(另案处理)办理劳务签证两年。
去年5月,陈甲等人办好旅游签证后,即每人交给郑甲和郑乙用于办理旅游签证的费用5000元,并由郑乙送他们出境。陈甲等人到马来西亚后即将另外的3700美元(兑换成人民币3万元)交给唐某某,并将护照交给其办理劳务签证和工作准证卡。他们在马来西亚期间,郑甲向他们的家属发放他们的工资每人1200元人民币。
到马来西亚工作一段时间后,陈甲等人才发现该国未对中国开放劳务,唐某某办理的劳务签证与工作准证卡都是假的。
福州晚报2004-11-23讯(陈鸿星薛繁金王定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