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三明市旅游局、三明市工商局推出的《三明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于正式开始使用。
此次新版的《三明市国内旅游合同》,主要是借鉴了北京、广州等大城市,特别是中消协点评“不公平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后出台的。新版合同与2001年版相比,首先对旅游投诉、服务质量纠纷的解决等内容作了相应的补充和调整。增加了旅游者投诉的途径。新合同对旅游者应承担的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如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内外拒绝登机(车、船)或者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它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