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旅游局建设“平安旅游、诚信旅游”的精神,上半年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所针对投诉热点及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动检查人员4197人次、774车次,检查涉及11269多家旅行社、饭店、景区(点)、购物点,查处各种违规行为580起,行政处罚9起,罚款13450元,没收违法所得2245元。
其中,在导游计分制检查方面,全省各级质监所继续把实施导游IC卡计分制检查作为加强对导游管理的重要手段,共检查团队11107人次,查处无证导游13个,检查“国导证”导游11094人次,导游员受检率120%,导游合格率99%。112名导游员被扣分,违规率1%。其中,导游员未佩带导游证胸卡上团82起,占7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14起,占12%;未打社旗9起,占8%;私自转借导游证3起,占3%;导游证未年审带团4起,占4%。
今年的整规工作,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共抓。在省、市假日办的指导下,各级旅游质监所积极参加 “双百”(百日大排查,百日大整改)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明旅游质监所与厦门、南平所联手,开展“山海协作”、“绿色联盟”联合执法行动,探索旅游区域无障碍协作。
针对旅游运输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厦门市旅游质监所与交通委运管处在“五一”黄金周前开展旅游“黑车”专项整治活动,10家因涉嫌使用“黑车”运载旅游团队的旅行社被立案调查。
针对攀附性星级广告行为,福州市旅游质监所查处6家使用星级标志、文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非星级酒店,责令整改。
鼓浪屿突破旅游行政管理法规规章滞后的制约,充分发挥公安和工商部门的执法权限,对三名携带、使用假国导证的“野导”,由公安部门依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拘留5-10天的治安处罚,成为全国首例对“野导”使用假国导证进行治安处罚的案件,对其它“野导”人员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
在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的过程中,厦门市旅游质监所积极创新模式,有效推进旅游诚信建设。一是启用受检团队统计分析系统,推进旅行社诚信建设。二是出台三项考核评价和公示制度,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
今年起,厦门市质监所启用旅行社受检团队统计分析系统,该系统以当月各旅行社的受检团队数、违规分类、违规次数为基础,统计分析出全市各旅行社诚信守法经营情况,进而找出旅行社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的整改重点。上半年,厦门市质监所共抽查旅游团队5597团,涉及全市75家旅行社,合格团队有5367团,占95.9%;查处违规行为230起,全市旅行社受检团队平均违规率4.1%,有27家旅行社的受检团队全部合格;有2家旅行社的违规率高达30%以上。厦门市质监所已将此情况反馈给旅行社,责成其整改。
今年第二季度,厦门市质监所推出《厦门市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划分和评定暂行办法》、《厦门市旅行社诚信档案暂行管理办法》、《厦门市导游员信誉档案暂行管理办法》等三项考核评价和公示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监督和企业自律机制,通过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的评定,强化旅行社讲诚信、树品牌的意识,从而建立起“扶优扶强”、“优胜劣汰”的市场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