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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护鼓浪屿老建筑和管理水上旅游客运将有法可依

来自:厦门市旅游局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1
      3月26日,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透露今年市政府将拟定3件法规草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市法制局局长黄杰在会上对全市2007年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主要安排作了报告。据介绍,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其中,《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修订)》将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外,我市今年还将制定和修订《厦门市水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等5件规章。

据了解,我市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要落实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三结合的起草模式,提高立法起草水平,同时完善立法公示制度,对法规、规章草案在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还将在互联网上公开文本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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