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四年追踪主任会议重点督办 36所缺配学校今年全 配齐
闵行区一新建小区有了中小学校。
搬进新居本是开心事,可在部分新建小区,孩子入学难成了乔迁居民的新烦恼。日前,一份人大代表的书面意见被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件,代表调查发现的36所缺配学校将在今年全部配齐。
这份书面意见提交于2003年2月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一经孙雪芬等十一位人大代表提出,就引发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城建环保委长达四年的追踪,“老大难”问题逐步得到缓解,到今年底,这些问题将全部得到解决。
公建配套学校难落实
孙雪芬代表介绍,市政府于80年代在中心城区周围建设新的居民住宅区,缓解了市民住房困难,但随之就学、就医、买菜难等矛盾日益突出。市政府要求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据统计,1996年至2001年,全市共建成公建配套学校384所,建筑面积175.8万平方米,对缓解新建居住区居民子女就学入托矛盾起了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各区县重视程度与协调力度不同,地区间发展并不平衡。要么一路之隔的两个小区在同一条马路上建了两个幼儿园;要么几百亩的开发基地只配套一所幼儿园;明明说好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可居民全都入住后,规划场地上还是一片荒草……
缺乏协调和处罚
究竟有多少公建配套未落实?原因何在?孙代表一纸书面意见,引起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和教科文卫委的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委员会监督重点。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了部分小区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情况,两个专门委员会又组织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就此进行专项检查。
据代表们调查,在具体开发时,开发商总是从各自地块的情况出发考虑配套建设教育设施,不考虑总体配套布局,造成学校布局不合理或教育资源浪费。尤其是房地产多元化发展后,零星的小基地开发增多,开发基地规模呈组团式、小型化,而组团式开发按人口计算可不配置中小学,只配置幼儿园托儿所,结果造成教育设施配置严重失调。
开发商往往把交通、景观、朝向等最差、最不好利用的地块作为学校用地,还把小区变电站、泵房、垃圾房等建在学校周围。不少开发商采取分块开发建设方式,先期开发没有配置教育设施的地块或只配置幼托的地块,对配置有中小学的地块大都尽量回避拖延。更有甚者,有的开发商把公建配套学校直接变为私立学校,使居住区居民子女无法就近进入公办学校。
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制度,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审计等整个过程监管缺乏机制与透明,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缺乏执行处罚手段,也助长了缺配问题。据介绍,公建配套项目由区住宅发展局负责管理,并由其对项目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有的区教育部门很少参与,有的区不听取教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往往造成住宅小区与学校公建配套不相适应的状况。
聚焦36所缺配学校2003年底,市建委同市教委、市房地局在各区自查的基础上最终确定,36所中小学幼儿园为历年住宅建设中的缺配项目,其中中学10所、小学9所、幼儿园17所。这些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其中有些项目的责任主体已发生变化,解决起来难度较大。
有关部门提出对策:遗留问题,按不同性质分类解决;新建校舍,基本满足教学要求;管理,由分散转向协同;使用,由部门划分转向综合利用。
2004年1月9日,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两委员会向孙雪芬等十一位代表发送了《关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市教育公建配套进行监督》的报告。用专题报告形式,向市人大代表汇报书面意见处理进展和今后工作重点情况,这在市人大历史上还是首次。
此后,监督再一次聚焦36所缺配学校。市人大和市建委、市教委以及其它职能部门,对此进行专项督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召开36所缺配学校所在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市、区人大代表参加的推进大会,交流整改经验,并请尚未解决的4个区的区政府分管领导发言,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措施,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
相关的标准、机制也同步跟上:有关部门分别在2004年和2005年组织完成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的修订;2005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对教育公建配套提出要求;各职能部门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会审意见征询、定期联合检查等制度,进一步增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
到2005年11月底,需要解决的36所学校解决了中学7所、小学8所、幼儿园14所,只剩7所未能得到解决。2006年,市人大又4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和政府部门共商解决办法。未解决的项目明确了责任主体、经费来源和建设的时间节点,将在今年内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