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确定109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7

  4月17日,本市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下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6大类、30条、109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并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
  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公开
  根据《若干意见》,本市以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本市将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依托“金财工程”,加快构建完整的财政信息库,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系统。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逐年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范围。先行选择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包括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主动公开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和资金分配结果。
  本市将加大政府非税收入公开力度。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健全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确保收费透明。优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发布平台,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凡发生变更的收费项目,变更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市将完善住房公积金定期公告制度,公开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使用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增值收益使用情况,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增值收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及业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等。本市将建立完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房屋维修基金定期公告制度,并公开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加大“招拍挂”公开力度
  本市将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及计划规划公开力度,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及时发布本市“扩内需、保增长”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和资金测算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
  根据《若干意见》,本市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方便公众办理。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及时公开行政机关人员调整
  本市将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
  据悉,本市将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信息等,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并加大世博会相关信息公开力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