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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整合资源积极开展老年维权活动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90

  作为本市老年维权工作小组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近年来积极整合系统资源,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老年维权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06年,黄浦区董家渡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浦东新区律和理律师事务所等10个单位被评为“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
  一、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认真开展与老年维权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市司法局把学习、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之一,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徐汇、奉贤、虹口等区司法局通过制作老年维权典型案例宣传版面,组织律师到现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举办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深入人心。徐汇区围绕老年维权的新热点,编写、发放5万份为老年人服务小册子。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在有关刊物上刊登老年维权状况分析、老年维权对策建议等文章;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镇居委村委会为老年人上法制宣传课;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老年人维权法律咨询”专场活动。
  二、以法律援助为平台,拓展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渠道
  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对老年人实行“三优”(即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服务优质),整理制定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11项制度,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长效机制。2006年市、区两级法援中心共办理494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无一件因态度不好、质量不高而被投诉。
  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部分区县还在村、居委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将法律援助延伸至社区。同时,开辟了网上受理法律援助通道,实行律师事务所代理法律援助申请机制,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可咨询法律问题,居家附近即可寻求法律援助服务,受到了广泛欢迎。
  三、以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为载体,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市各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坚持“扎根社区、服务社区”的工作理念,主动将法律咨询等服务送入老年人集中的场所,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有些区的“窗口”与街道老年协会合作,以老年维权模拟法庭和老年维权大家谈等活动形式,加深老年人对于自身维权的认识。虹口区“窗口”建立了“老年人心理咨询站”和“为老服务志愿者工作指导站”,接待老年人的维权咨询,并坚持“冬送温暖夏送粮”制度,走访慰问特困、退休职工、孤老、身边无子女的老人;南汇区周浦镇“窗口”针对当地老镇改造过程中发生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事件,积极主动与房地产部门、镇政府协调,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奉贤区青村镇“窗口”积极参与先期农村集中房屋置换试点,全力配合村委动拆迁工作,并对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予以调解解决,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以律师事务所为依托,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申汇律师事务所与徐汇区第二福利院党支部缔结《双结对协议书》;万隆众信律师事务所确保每周四有1名专职律师在黄浦区半淞园街道为社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上海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安排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沪南律师事务所向社会老人分发“沪南律师卡”;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连续3年坚持担任浦东新区机场镇第二敬老院的常年法律顾问,所内青年律师定期上门服务,帮助老人们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并以图文并貌的形式为老人编写《老年人权益保障》小册子;东吴律师事务所免费接受老年人上门咨询;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连续4年坚持每周四都安排1名律师前往临汾街道定点定时为街道管辖的社区老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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