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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6月21日举行,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会议还审议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三件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据悉,按照行政许可与监督处罚“两分开”原则,在《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三件地方性法规中,对市水务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调整,市水务局行使原由有关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许可和管理职能,市水务执法总队承担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职能。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三件地方性法规中,将原由5个行业管理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相关的管理职能统一由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行使,行政处罚职能统一由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承担。还调整了市、区(县)两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对部分区县实行出租汽车、公共汽电车市、区(县)两级管理。修订草案中还删除了《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设定“轨道交通驾驶员、调度员等从业人员上岗证的核发”的行政许可事项。
主持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伦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厉无畏、任文燕、朱晓明、王培生等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副市长杨晓渡、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