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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团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意见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14

  日前,市社团局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实际,狠抓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传达,充分领会《意见》的精神和要求。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意见》将培育发展社区民间服务组织作为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民间组织,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这将极大地促进民间组织发展;《意见》鼓励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同时要求对社区组织开展的互助性服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微利性商业服务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民间组织在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中大有可为。大家一致认为,《意见》既是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也是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依据,对本市今后民间组织工作具有重要导向作用。
  围绕社区服务,加快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本市拟以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为重点,分类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逐步形成适应社区需求、功能作用明显、政策扶持有力的社区民间组织发展格局。一是立足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新要求,培育发展社区政务类民间组织。积极调动社区民间资源,重点发展社区矫治、帮教、调解、公共安全预警、未成年人教育、群众团队服务指导等有利于维护稳定,以及来沪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指导等有利于加强管理的社区民间组织。二是着眼人民群众需求,加快发展社区生活服务类民间组织。加快培育发展科普宣传、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全民健身、慈善帮困、社会福利、老年娱乐等社区服务类民间组织,使社区成为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的生活空间。三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发展社区事务类民间组织。鼓励发展退役安置、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市容环境、助残帮残等社区民间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聚集民智民力、强化社会管理的载体作用。
  加强引导扶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引导和扶持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激发他们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一是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知晓,吸引和引导有志于社区服务的民间组织到社区开展服务。二是发挥民间组织、尤其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促进社区就业服务方面的作用。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鼓励社区中能够提供就业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对于推进“万人就业项目”工作中在本市各街道(乡镇)不同层面成立的各类“协管服务社”,引导其纳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范围,建立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社区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推进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工作。召开“本市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工作推进会”,发挥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服务民间组织、加强党的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监督预警、承担政府委托或转移职能和服务社区居民六大功能。四是对慈善基金会在发挥其筹资和资助功能的同时,要引导其进一步建立完善慈善超市,服务于社区居民;对于其他有条件的基金会要引导其采用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五是加强对各类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引导,发挥其在推进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中的作用。
  争取政策扶持,营造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良好环境。加强社区服务类民间组织指导政策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加大财政等扶持力度。完善民间组织的有关保障支持政策,抓住贯彻落实《意见》的契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税收优惠、社会保障、人员待遇,以及政府资助、项目招标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措施,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提供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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