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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将出台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人才居住证与户籍衔接办法操作细则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69

  从2月17日举行的2009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本市将制定并出台上海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人才居住证与户籍衔接办法操作细则,研究制定人才奖励、人才居住、人才医疗保障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
  大力实施海外人才集聚工程。依托国家启动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抓住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机遇,全面推进《上海2008―2010年引进海外智力行动计划》,启动实施“3100”工程,用三年时间引进一批处于国际前沿、具有影响力的科学家、技术专家、企业家等。
  推进以领军人才为重点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本市将加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以世博、金融、大飞机、航天、生物医药、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等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为载体,形成若干个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的重点平台。
  扩大公务员选拔流动渠道,探索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的机制,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试点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单位和区县政府绩效考核办法。研究本市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事业单位工资“二次套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在实行义务教育的中小学先行试点。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沈红光,副市长胡延照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岗位10万个;力争扶持1万人成功创业;将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基本实现本市户籍市民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权益的人数比重达98%;加强农民工就业、失业状况监控,年内完成农民工职业培训10万人。
  从17日召开的2009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获悉,本市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重点围绕促进就业;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力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五方面展开。
  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聚焦“融资难、场地缺、能力差、服务弱”等问题,落实小额开业贷款担保和贴息、开业园区房租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公共创业指导服务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创业并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制订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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