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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上海市民办理公证不受区域限制 上海市公证机构统一更名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48

  记者从2月20日上午9时市司法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本市22家公证机构将统一变更名称,同时全市公证管辖范围将作相应调整。
  更名后的所有公证机构将按照“上海市+字号+公证处”的方式冠名。如原先的“上海市公证处”更名为“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上海市虹口区公证处”更名为“上海市虹口公证处”。
  同时,从3月1日起,全市公证管辖范围也将作相应调整,更名后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为整个上海市行政区域,每家公证处均可在全市范围内办理公证业务,不再局限于其注册地的区县范围。
  据悉,本市目前共有公证处22家,其中市属公证处1家、县属公证处1家,区属公证处20家(黄浦、金山两区因行政区合并,各有2家)。22家公证处已于2002年底全部实现改制,由原来的行政机关改为按事业单位体制运行。
  新闻发布会后,有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问题作了具体介绍:
  问:公证机构为何要更名?
  《公证法》第七条规定: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根据《司法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本市制定了《上海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22家公证处全部保留,调整为统一在市一级层面设立。
  问:公证机构更名后对市民有何影响?
  公证机构设置的变化,有利于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公证服务。今后市民无论办理动产还是不动产等的公证事项,都可到本市任何一家公证机构,不再局限于所在区域。同时公证机构设置的变化,也有利于加强公证机构的规模化、专业化建设,促进公证机构之间的规范、有序、公平、适度竞争,使市民享受到更便捷、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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