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6月21日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获悉:对本市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现已基本完成。
取消的:让百姓办事省心
在本市设定的202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拟取消的有101项,其中由地方性法规设定的36项,由政府规章设定的65项;拟继续实施或者经适当调整后可以继续实施的93项,其中属于地方性法规设定的81项,政府规章设定的12项。还有8项由市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将在年内的国家或者地方的相关立法中予以处理。
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36项拟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在行道树上悬挂物品的审批、遗体需要延期火化的审批、设置外来人员劳动力市场的审批、《外来人员就业证》的核发、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的核发等。取消这些事项,将使百姓办事更省时、省力、省心。
确实需要的:继续实施
21日,市政府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确认市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创设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施,并明确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市政府有关人士认为,这些事项属于目前行政管理确实需要,有必要继续实施,且依法可以由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以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单位的确定为例,由于废弃食用油脂成分复杂、有害物质多,如不对其回收和加工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必然会造成环境污染,并可能在回收后被非法用于食品加工,危害人民身体健康。
要杜绝管理“真空”
7月1日起若干行政许可事项停止执行后,要防止行政管理脱节或者出现真空。许多委员建议,市政府要抓紧落实相应监管措施,确保行政机关继续实施有效监管。如法规中有关从业人员资格和有关组织的资质许可取消后,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文化娱乐市场、档案鉴定和评估中介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市场和遗体捐献受理工作的日常监管;取消燃气器具的销售许可和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许可后,企业向行政主管部门事前报送备案是必要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