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年逾七旬的安徽籍老人吴某,手捧市检察二分院《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热泪纵横。她儿子被人暴力殴打致死,法院对当事人只判了3年有期徒刑,老人不服,向市检察二分院提出申诉,没隔多久,复查结果就送到老人手中:“你方申诉理由成立,已向法院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完全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对当事人熊海兵以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10年。
从3年改判为10年,一个在上海举目无亲的外地老人,通过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终于讨回了公道。更让老人想不到的是,在获悉改判结果的同时,她还收到检察机关一份长达3页的《复查通知书》,检察官在其中列明了申诉人及原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详尽阐述了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以往不对外公开的内容,指出并说明了原裁判适用法律上的错误。
看似不起眼的刑事申诉法律文书改革,不仅一改以往过于笼统简单的“百案一文书”状况,更折射出检察机关透明、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着力构建办案质量保证体系,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新举措,通过提高办案透明度,树立司法机关严肃、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
市检察院反贪局全面推行“一案一考评”制度,与深化办案责任制和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衔接挂钩,考评采用“加分”和“减分”办法,对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利用职务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办案程序及办案纪律”等问题,逐案、逐项进行评分,提高了办案质量,使办案程序更加透明规范。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全面落实控申“首办责任制”,在信访接待中,对凡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要求主办检察官逐件落实,按期办结,实现“谁主管,谁负责”和“把问题解决基层”的首办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