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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市2003年度办理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之一
▲3月5日,市经委召开2003年度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唐登杰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唐登杰副市长在会上对市经委的办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1、从我做起,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办理好每一件书面意见和提案。做好办理工作是体现政府部门尊重人大代表民主权力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市经委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各承办处室处长要亲自挂帅。2、制定办理进度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责任到人,逐一落实,要体现市经委“务实、高效、亲民”的形象和作风。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对涉及跨部门、跨系统的书面意见和提案要主动沟通、协同办理。4、提高办理质量。要高质量地完成每件书面意见和提案的办理,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推动政府工作的一个平台,作为体现政府部门办事效率的一个载体,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一个抓手,为圆满完成工业系统各项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2月24日,市农委召开主任办公会,对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作了专题研究。市农委主任袁以星对市农委做好办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1、书面意见和提案的法定办理时限是2个月,但农委系统要提前,主办件要在35天内提出办理意见,会办件要在25天内提出办理意见,各职能处室务必抓紧办理。2、在办理过程中,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是怎样解决的,有什么成效,还存在什么问题,在答复时要一一说明,让代表、委员对这项工作有一个全面了解;对计划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准备怎样解决,计划、目标、措施是什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为什么现在难以解决,要创造了怎样的条件后才能解决,尽最大努力取得代表、委员的谅解。3、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力争做到100%走访,100%满意。凡是主办件都要在形成办理意见后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尽最大努力使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都感到满意。
▲3月8日,市信息办召开全体处级干部大会,传达了市2003年度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并通报了韩正市长关于办理工作的重要批示。会上,市信息办主任范希平、副主任孙建平对办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1、认真领会市办理工作会议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体现“执政为民”的思想。2、规范流程,注重实效,按期办复。每一位办领导都要亲自办理1-2件书面意见或提案,从而推动全办的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和问题的解决率。3、各承办处室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