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3月25日,上海市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这是全国首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省(市)级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上海市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是时代催生的产物。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推动下,本市民间组织发展迅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至2003年底,全市核准登记的民间组织已发展到6356家,仅当年就新增752家,增长率高达13.4%。随着上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逐步形成,民间组织势必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在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同时,民间组织自身也需要得到服务。中心的成立正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广大民间组织搭建一个服务的平台。同时,中心的成立也是为了满足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在转变职能、实行政事分离的过程中,剥离出的大量事务性、服务性工作需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这样的承接载体。此外,中心的成立也是为了满足民间组织自我完善的需求,是民间组织互助发展模式在市级层面的一次探索。促进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发展,不仅要加强民间组织的自律和来自政府部门的他律,还需要民间组织的同行互律,即利用民间组织来规范民间组织。目前本市许多区县、街道(镇)相继成立了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实践证明,它们在协助政府服务民间组织,促进其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中心是一个公益性、服务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服务对象是本市的各类民间组织,主要为全市性民间组织提供咨询、代理、信息、法律、人才、交流、培训、评估等方面的服务。中心将为本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促进民间组织自律方面起到示范和中介作用;广泛联系各区县的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在实现民间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中心是政府主导和支持建立的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政府联系民间组织的桥梁与纽带,绝不是
“二政府”,也不带任何行政色彩。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的规定,中心将接受市民政局、市社团局的委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接本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政府希望积极发展,但又无暇顾及的民间组织服务业,加强政府与各类民间组织的联系。
上海市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成立,为最终形成市、区(县)、街道(镇)民间组织三级服务网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意味着全市性民间组织服务协会的诞生将为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