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市政府发言人焦扬1月2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于近期公布,并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除属于国家机密等六类信息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都应当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予以提供。据悉,在全国省级政府中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规章,上海是第一个。
根据《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四个方面。除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规定》还明确,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向政府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提供有关的政府信息。
《规定》还明确,每年3月31日之前,有关方面还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