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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将分步实施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35

  随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本市城市管理领域全面推行综合执法工作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12月29日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执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在本市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决定》的决定。据悉,本市将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首先在19个区县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在市和区县两级层面全面推行,实现区县级层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统一和规范。
  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将根据实际需要,对执法范围作适当扩大,主要体现在城市规划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两个方面。其中城市规划管理,将从原来对擅自搭建妨碍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扩大到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将增加对未经批准夜间建筑施工,造成噪声污染和在规定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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