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是上海市卫生系统于2002年推出的,每年定期向社会公示2次,旨在通过社会监督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更好地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达到为病人提供更加优质医疗服务的目的。
近日,上海市卫生局开展了2003年第二次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六方面:
一、2003年第二、三季度综合性医院的门诊均次费用排序情况
二、2003年第二、三季度综合性医院的平均床日费用排序情况
三、2003年上半年三级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情况
四、上海市卫生系统第六届(2001--2002年度)文明单位
五、第五届上海市临床医疗成果奖获奖项目
六、2003年1-11月无证医疗广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