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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4年春运票价浮动幅度不超过20%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42

  12月17日上午,上海铁路局向社会宣布,2004年春运期间,上海铁路局将对部分列车的票价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
  按照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具体涉及上海铁路局直通旅客列车票价上浮的范围及时间如下―――
  春节前:由上海、南京、杭州、福州铁路分局始发,终到局为北京、郑州、济南、南昌、成都铁路局及湖南省的列车,上浮日期为元月14日至20日;春节后:一、由上海、南京、杭州、福州铁路分局始发,终到局为北京铁路局及福建、湖南省的列车,上浮日期为元月27日至2月8日;终到局为哈尔滨、沈阳铁路局及广东省的列车,上浮日期为元月27日至2月10日。二、由蚌埠铁路分局始发,终到局为北京、哈尔滨、沈阳铁路局的列车,上浮日期为元月27日至2月10日;终到广东、福建省的列车,上浮日期为元月24日至2月7日。三、由上海铁路局始发终到乌鲁木齐铁路局的列车,上浮日期为2月1日至15日。
  同时,上海铁路局管内列车票价相应实行浮动,上浮的范围及时间为:一、南京、上海、杭州、福州铁路分局之间及始发到安徽省的列车,上浮时间节前为元月14日至20日,节后为元月27日至2月8日。二、蚌埠铁路分局管内列车和始发到南京、上海、杭州、福州铁路分局的列车,上浮时间为元月24日至2月7日。票价上浮的幅度为:硬座15%,其他席别20%。
  据了解,根据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凡节后票价上浮的列车,在元月21日至23日实行票价下浮,下浮的幅度为10%。学生票、革命伤残军人票价不上浮,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比照革命伤残军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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