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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分类指导推进"镇保"工作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52

  青浦区分类指导推进“镇保”工作。主要内容:对区内企业新招收员工,统一办理基本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对新征地人员,由用地单位一次性缴纳15年的“镇保”费用;对土地征使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在明年3月底前分期分批解决;对现有企业中原已参加“农保”人员,督促企业创造条件为其转入镇保;对征地人员中男年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符合征地养老人员,可选择参加镇保;对口粮自理户、部分渔民、机关干部及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等对象,经本人申请,区推进镇保领导小组审核,可以参加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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