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日前,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副市长杨雄在讲话中指出: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紧紧围绕“建立最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制度”这一目标,牢固树立“改造是发展,保护也是发展”的观念,把保护优秀历史建筑作为延续上海城市发展历史文脉和“两个文明一起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经验,结合本市实际,突出重点,远近结合,争取各项工作有较大突破。
(1)继续深入开展全面普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切实弄清全市底数,在此基础上明确保护范围并尽快提出保护要求。对尚有争议、可保可不保的建筑,要先列入保护范围。要开展郊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认定工作,尽快将郊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纳入到保护范围。同时,加快苏州河、黄浦江沿岸产业建筑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街道的认定。
(2)加快推进分类保护和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普查、统计和认定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面统一、共享整合的数据档案库。在此基础上,尽快制订分类保护的具体方案。同时,继续推进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与旧区改造相结合的新路子。
(3)探索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要按照“明确责任主体,责权一致”的原则,抓紧研究本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体制,努力形成决策、执行、咨询监督三个工作层面,并明晰市、区两级职责分工,充分调动区县积极性。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机制,尽快制订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此外,还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