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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在本市率先开展对转制学校办学体制的探索,对已转制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该公办的公办,该民办的民办。长宁区首批试点转制四所学校,三所转为“民办”,企业成为了学校办学主体;一所则转制为“公办”,避免了优质教育资源的流失。
转制学校的出现对补充教育经费,满足一部分学生家长的择校需求起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教育的发展暴露出一些问题。本市80多所中小学转制学校,长期以来,教师调配、教育经费调拨都由区教育局承担,但收费却是民办学校的标准。去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以后,“转制学校怎么办”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长宁区自1993年在全市率先实行学校转制,到去年8月共转制中小幼学校12所。这次,长宁区新世纪小学、新世纪中学和新虹桥高级中学三所转制学校先后成为改革试点,以租借校舍、一次性卖断内部设施的方式交给东展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经营”20年。根据协议,长宁区教育局获得300万左右的年租金和近2000万一次性交付的学校内部固定资产折价费,解决了一部分义务教育经费问题。这一措施使转制学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企业是其办学主体,学校自负盈亏,但国家仍是学校的所有权人。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三所转制学校办学自主权大大增加。上海东展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对三所学校进行了人、财、物的改革。师资管理上,原有的公办教师逐步调离或实现公转民,计划到明年8月全部实现“合同制”,教师材料挂到人才交流中心;教育权限上,学校办学模式由企业设计,校长由企业聘用、教育局认定,教学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管理上,学校自负盈亏,教育局不再对其投入教育经费,教育局领导担任的监事长只对办学方向、课程设置和教材使用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督导、评估。
长宁区实验幼儿园是一所四年前就转制的学校,去年8月以“租借”给企业办学的方式转为民办学校。但在运行半年后,有关部门发现这所示范幼儿园办学软件条件一流,如果草率地“租借”,势必导致优质教育资源的流失。去年12月,这所转制学校被重新转为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