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期应因业制宜――上海科技企业重返科技孵化器的思考
“留级”,总是件丢脸的事。但在上海26家科技孵化器中,却有众多的科技企业宁愿留级,而不愿按时“毕业”。最近本市某区成立了一个环保领域的专业孵化器,首批入驻的科技企业中,竟有将近三成是已从其他孵化器“毕业”后,又来“重读”的。按照孵化器以往的规定,孵化期一般为3年,帮助科技“金蛋”变为科技“金鸡”。但据统计,截至去年,全市在孵企业总数已达1331家,累计毕业的仅202家。
“小鸡”不愿离“鸡窝”,首先是翅膀太嫩,飞不高。现行的毕业硬标准主要有两条: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但即使达到这样的标准,科技企业还是属于“小本经营”,难以抗衡激烈的市场竞争。其次,各区财政对在孵企业有不少优惠政策,企业一旦离开孵化器,这些政策就随之“断奶”了。第三,上海科技孵化器的服务水平日臻提高,正逐步从“保姆”、“管家”变为“顾问”、“导师”,习惯于接受孵化器从信息、政策、人员培训、融资、法律等一揽子服务的科技企业,走出孵化器后,大多难以适应独立生活。
“小鸡”不离“鸡窝”的另一原因是“母鸡”的殷殷挽留。目前,在各区财政对在孵企业实行的财政专项奖励中,孵化器可分享20%-30%。由于科技企业在孵化的前两年一般没有产出,因而这项政策的享受期大多从第3年开始。对孵化器而言,前两年辛辛苦苦进行孵化,第3年刚要有所得,企业却要毕业展翅而飞了,当然不舍得,也不愿意。
科技企业不愿按时毕业腾出地盘,实际上“剥夺”了其他新生科技企业的孵化机会,导致不少孵化器为了接纳新的“金蛋”,变相成了房产商,连年忙于造房子。而且,科技企业“窝”在孵化器中小打小闹,也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要使孵化器和在孵企业成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上海科技创业中心主任王荣等专家认为:―――孵化期应“因业制宜”。“3年学期制”
来源于美国,主要针对的是IT企业。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够成熟和完善,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发展速度也不一样。因此,制造业、新材料等企业孵化期以5年为佳,而生物医药类企业则以7到8年为宜。
―――加强“野外生存训练”。为增强毕业企业的市场适应力,可实施“3+3”孵化模式,在3年孵化期满后,再实施3年跟踪观察期,期内继续对科技企业实施财政专项支持,同时进行“野外生存训练”,使在孵企业从稚嫩的“科技鸡雏”变成雄赳赳的“小鸡”,然后再“放归自然”,以提高科技企业存活率,加速进入发展期。
―――实现利益共享。在跟踪观察期阶段,科技孵化器可继续分享在孵企业的财政专项支持。当前,较为棘手的是,由于各区财政是“分灶吃饭”,这一措施在同一区域可望顺利实施。但如果科技企业毕业后跨区另立新家,孵化器就难保收益。对此,专家的建议是:可建立市级孵化专项扶持资金,毕业企业如果跨区“另谋高就”,由市级专项孵化资金给予孵化器一定的补偿;或者借鉴足球转会制,由接受毕业企业的所在区给予孵化器一定的“孵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