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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法院将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而立案咨询,也可在网上进行。据悉,为体现作风亲民、程序便民、实体护民的司法效果,市高院近日宣布推出便民十五项措施,10月13日起将全面实施。
在司法便民15项措施中,信访、立案阶段便民措施有5项:
■各级人民法院要专设接待、立案区接待来信来访,信访接待窗口设立来访群众休息区;
■实行电话、预约接待,午休时间立案窗口有专人接待等,试行网上立案咨询。对70岁以上行动不便和确有必要的当事人可上门受理起诉;
■设立专人引导诉讼,向当事人明确提示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健全立案大厅各项服务职能;
■对符合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及时办理缓、减、免手续。
案件审判阶段便民措施有7项:
■年满18周岁的公民凭居民身份证可旁听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继续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办案期限审理件;
■对于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经审查符合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请人及有关当事人;
■重视人民调解的诉讼替代作用,同时加强诉讼调解,尽可能提高调解结案率;
■对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配合开展帮教、矫正工作;
■推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申诉、申请再审告知制度。依法及时审查申诉和再审请求,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再审,不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首先要答复当事人并尽量做好化解、疏导和说服工作。严格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案件执行阶段便民措施有3项:
■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审查及复议制度,公开听证审查案外人异议,并给予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
■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度;
■实行执行公开制度,除需要保密的情形外,法院应向当事人如实告知执行进展情况。建立每周半天执行庭长接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