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国务院颁布的新《婚姻登记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国庆长假期间,上海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将全天向市民提供登记和颁证服务。市民政局在9月25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告知,本市还将建立婚姻权利、义务告知制度;鼓励婚前体检,对于城镇低保家庭等困难人群和本市农村居民,将可能减、免婚检费用。
新《条例》在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方面取消了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和“介绍信”,为防止重婚现象发生,保证个人婚姻资料的及时变更,本市将在已有婚姻信息数据库基础上,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共享:与社会保障卡信息共享,做好社保卡信息更改工作;与法院信息共享,将市民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信息及时纳入婚姻信息数据库;与外省市婚姻数据信息共享,在更广范围防止重婚现象发生;积极推进本市涉外婚姻登记信息与民政部数据库的共享,逐步做到涉外结婚、离婚全国联网在线受理和登记。
婚姻登记机构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将先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放“婚姻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关婚姻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双方具有婚前双方身体健康状况的知晓权。当事人在阅完告知书后签字明示。
为改变人们长期以来“重民间仪式,轻法律登记”的观念和做法,上海市还将改善全市婚姻登记场所的硬件条件,完善婚姻颁证仪式。如邀请社会名人作为颁证仪式的颁证人员,提倡婚姻当事人的亲朋好友陪同参加仪式,推行婚姻指导社工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