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轨道4号线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司法机关追究。其中3人因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被批准逮捕,他们是:施工单位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副经理李柱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袁强华,监理单位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总监代表李关强;上述单位另有3人被取保候审,他们是:中煤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地铁监理公司总监、隧道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相关单位领导追究领导责任:上海隧道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行政撤职;上海地铁运行公司总经理行政记大过;上海城建集团总经理行政记过;国家有关部门还建议,对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分管领导、中煤上海分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对相关责任单位也作出处罚:上海隧道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由特级降为一级、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上海地铁监理公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由甲级降为乙级的处罚。
发言人还说,目前事故的保险理赔工作正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有效”的总体要求紧张进行,专家组在抓紧研究受损段隧道修复方案。为了进一步从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和措施,上海建设部门已就做好整改工作、强化施工管理和完善长效机制,提出了具体的方案,内容包括在全市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全面实施建筑企业年检“三色通道”制度、抓紧制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等长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