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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6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国庆节放假仍为7天,即10月1日至7日。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10月4日、5日为双休日,10月6日(星期一)、7日(星期二)工作日与9月27日、28日双休日对调,9月27日、28日不休息。10月8日(星期三)起正常上班。
  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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