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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积极推进残疾职工社会基本保障工作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77

  宝山区日前向全区第一位按“推保”政策,享受退休养老保障的智力残疾职工黄娟英颁发了退休证。
  “推保”政策使残疾职工能够得到满足退休的最低条件的缴费年限,到龄退休后能享受到养老和医疗保障,以切实解决他们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去年以来,宝山区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推保”工作。从2002年6月份开始,经过“学习政策、掌握口径,入户调查、上门登记,核对筛选、汇总分析,收集资料、审核认定”四个阶段、约半年时间的工作,宝山区登记调查退出单位的残疾职工420人。经区“推保办”和区社保中心共同审核,需要应保纳保的有170人。至去年底,已为170人补缴纳养老金额230.77万元,医保金18.76万元;今年来,宝山区又为180名重残无业人员办理了每月续缴养老金手续,为18名大龄残疾人办理了一次性倒缴养老金,补缴金额103.3万元。两年金额共计352.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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