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新学年开学在即,市教委近日重申,严格执行中小幼学生帮困制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据悉,本市每年从学杂费总额中“切”出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困难学生的帮困基金,使占学生总数约3%到5%的家庭困难学生得到救助。
本市规定:父母双亡、经济困难,由其亲属抚养的学生,可减免一半乃至全部学杂费;父母因下岗待业、家庭年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学生,可减免一半乃至全部学杂费;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因其他情况造成经济发生困难的学生,可视情况减免一半至全部学费;为国牺牲、被追认为烈士的,其子女免收全部学杂费。此外,困难家庭还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渡过难关,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也可申请助学金。
为方便困难家庭申请,本市还改革救助办法,市教育、民政部门和社区组织密切合作,形成一套困难学生“自动救助”系统。市民政局属下的帮困事务所汇总全市各街道、乡镇提供的困难家庭信息,审核后,将应该得到救助的学生名单分发到相应的对口入学学校,由学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