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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广告网上告知 广告法律咨询网正式开通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75

  一旦发现有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广告监测中心就可在第一时间在网上发送“涉嫌违法广告告知单”,为能更有效地监控媒体广告,上海市广告监测中心从8月21日起扩容,开通了“广告法律咨询网(
www.alc.net.cn
)”。该中心在原有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发布传递、反馈储存的基础上提升了网上监测功能。
  上海市广告监测中心成立于1998年8月,主要是对全市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的广告后,及时告知相关广告发布单位并督促其整改。监测的范围从5家市级报纸扩大到对本市一、二类媒体的29家报刊、9个广播频率和12个电视频道。广告监测中心的每位工作人员一年要监测近一万条广告。
  今年4月份以来,广告监测中心改进监测方式,以《违法广告分类标准》为依据,对不同的媒体、报刊进行不同的监测,对严格自审自律,并且违法率在规定标准之内的媒体进行抽样监测;对自审自律较好,违法率稳定下降的媒体进行一般监测;对于缺乏自律意识,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媒体进行重点监测。分类监测实施以来,本市违法广告的平均发生率大幅度下降,由一季度的7.51%下降到二季度的3.60%,降幅达到52%。
  8月21日开通的“广告法律咨询网”,设置了法规查询、稿件咨询、监测告知、疑问解答、审查人员求职、风云榜、试题资料、考分查询、下载中心等栏目。所有与广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都可在网上详细查询。网站还提供对具体广告文案的修改服务,以减少广告内容违法的情况。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会在第一时间在网上接到广告监测中心发送的“涉嫌违法广告告知单”,以利于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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