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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废止关于明确收容遣送对象范围的通知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45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废止《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关于明确本市收容遣送对象范围的请示的通知》(沪府办〔1990〕182号)。通知全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沪府办〔1990〕182号文件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3〕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鉴于国务院第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已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被废止,经市政府同意,1990年1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关于明确本市收容遣送对象范围的请示的通知》(沪府办〔1990〕182号)予以废止。
  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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