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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8月8日结束,会议通过了《上海市信访条例》(修订)、《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法规、决议以及人事任免事项。龚学平同志主持会议。
《上海市防汛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建设地铁、隧道、大型地下商场、大型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公共工程,应当进行防汛影响专项论证;在汛期,应当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运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地下公共工程未进行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还规定,工程设施建设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的,最高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上海市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市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上海市200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议案,同意市政府授予德国籍人士福尔克・魏斯盖伯和奥地利籍人士格哈德・麦贺法“上海市荣誉市民”的称号。
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蒋应时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命徐建国为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任命叶青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等出席会议,副市长严隽琪,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等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