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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正要求进一步深化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70

  今天,我们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今天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自觉性
  自2000年9月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全市已先后两次取消、调整了801项行政审批事项,近期又决定第三批再取消、调整243项。这样,经过三次集中清理,本市共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044项,改革率达到51.5%,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浦东新区和长宁、闵行等试点单位先行先试,在企业设立、年检、建设项目和社会事务审批等一些重点领域,进行审批改革和管理方式创新的探索,为下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打下了基础。
  但是,从总体上看,审改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审改越往前推进,要求越高,难度越大,越会触及到一些部门的具体利益,涉及到体制、机制、制度等深层次问题。因此,进一步深化审改,关键要解决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要从上海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自觉性。
  首先要认识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
  新一届政府成立时就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一个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必须抓关键环节,进行实质性突破。经过这半年多来的实践,我们深切感受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
  但是,在对待审改这项工作上,我们一些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一些政府部门的领导总是认为,样样事情经过审批,层层把关,就是管得严、管得好。实际上还是管了不少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事。外界评论上海是“强政府、弱企业”。我看,“强政府”不是坏事,该政府管的就要强,就要管好。但“强政府”首先应该“强”在为企业服务上,通过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培育出一批强企业。政府强、企业也强,才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现在的问题是,政府不该强的地方强了,不该管的地方管了,严重抑制了企业发展的活力。我们提出,要按照“强化、弱化、转化”的要求,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五大职能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围绕这“五大职能”进行,凡是有利于发挥这“五大职能”的,要强化;凡是不符合这“五大职能”的,要弱化、转化。要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取消那些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公开原则、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妨碍市场开放和竞争的审批事项,把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的职能交给市场,把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解决的事务交给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办理。
  其次要认识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降低软成本、改善上海投资环境的关键环节。
  一些外商、外地企业反映,上海的商务成本高,不是高在土地、劳动力等硬成本上,而是高在行政管理等软成本上。很多国外大公司来上海投资,不是只看土地成本、劳动力成本,更看重的是投资环境,是软环境、软成本。目前,行政审批程序复杂、收费项目繁多,导致上海的行政成本过高,已经成为影响上海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瓶颈。审批过多、过滥带来的行政成本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时间成本高。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程序繁琐、效率低,有的审批事项不跑上十几趟,不盖几十个章,不拖几个月是批不下来的。特别是对IT这类新兴行业来说,市场瞬息万变,企业要抢时间、抢市场,在审批环节卡住几个月,商机和市场早就错过了。企业最欢迎的就是审批权下放、审批程序简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阻力,有些部门还是牢牢把着审批权不放,一些审批事项一拖就是两、三个月。另一个是收费成本高。初步统计,开办企业涉及基本建设的,平均缴纳行政事业性和垄断性收费有27项。最近,有一家投资1.3亿美元的外资企业向政府投诉,反映在企业注册时,区政府已明确表示,该收的费都已收了。但到了投产验收时,市和区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又开出一大批检查项目和收费项目。同志们可以想一想,如果你去办一家企业,碰到这种事情,你能接受吗?这股歪风不刹住,改善投资环境就成了一句空话。我们提出上海加快新一轮大发展,要做到“一个加速、一个减速”,这“一加一减”能否实现,关键要看我们的软环境好不好、看我们的服务效率高不高。
  第三要认识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制约行政权力进入市场的有效措施。
  今年,国务院、中纪委都明确提出,要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审批过多过滥,随意性大,又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正是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从近年来全国和上海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不少案件都与滥用行政审批权有关。许多案例表明,审批权力如果不受监督制约,极容易滋生腐败。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绝不能“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把国家权力变成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因此,必须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截断权力进入市场的渠道,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对行政审批制度中的一些弊端,已经到了必须痛下决心、坚决铲除的时候了。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我们各级干部,特别是一些手中握着审批权的干部,要结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查一查有没有在利用审批权谋取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的问题,有没有为了部门利益把着权力不放的问题。这正是检验我们的言行是否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一块试金石。
  第二点意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上取得突破
  对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国勤同志已经作了具体部署。总的来说,改革的任务比较重,涉及面也比较广,必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要切实做好第三批取消、调整事项的落实工作,做到令行禁止;二是要切实加大浦东新区、长宁、闵行三个审改试点区和嘉定、青浦、松江三个试点园区的审改力度,发挥先行先试的效果;三是要切实推进行政审批收费、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年检等四个方面的专项改革工作,务必要有所突破,取得明显进展。
  在今年审改工作的整体推进中,要突出抓好三个重要环节:
  第一,抓住重点,取得突破
  审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但在每一个阶段都要抓住几个重点问题,力争有重大突破和明显改进。当前审改工作还存在两个明显反差:一是政府部门的自我感觉和社会的评价有明显反差。政府部门感到审改力度已经很大,取消了这么多审批事项,很不容易,但企业和群众对审改成效的感受不强,认为现在取消的审批项目都是些“皮毛”,审批环节多、效率低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扭转。二是审批项目的取消量与实际“含金量”有明显反差。我们先后三批取消了700多个行政审批事项,但是,今天到会的各级领导“心中有数”,真正有含金量的审批事项并不多,与部门权力和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项目基本没有触动。这两个反差,值得同志们深思。在下一步推进审改中,我们要有针对性地抓重点、求突破,把解决制约上海加快发展的问题、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今年要重点实行“两个突破”。一个是在清理有收费行为的审批项目上要有突破。现在,许多审批收费与部门利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是审改工作阻力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归纳一下,名目繁多的收费行为,大体分三类:一是行政部门直接收取的;二是一些依附于行政权力的企、事业单位,以咨询、鉴证、培训、购买资料等名义的收费;三是搭车收费,包括强制审批对象接受收费服务、购买商品,甚至利用审批权搞“吃拿卡要报”。因此,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釜底抽薪”,在清理和规范有收费行为的行政审批上有突破。今年要重点整治向企业的各类收费项目,特别是对国家明令取消而委办局还以种种特殊理由要求保留的审批事项,市政府的态度是审批可以暂时保留,但一律取消收费。另一个是在整治“顽症”上要有突破。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不合理审批事项,市政府下决心坚决整治。在明确责任、缩短周期、取消收费、强化管理等环节上要有实质性的突破。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效果如何,不仅要看清理减少了多少审批项目,更重要的是看是否通过改革实现了制度创新。不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没有达到目标。要把推进审改工作和制度建设、法制保障结合起来,从体制、机制、法制上,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深化审改工作,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当前,着眼于加强制度建设,要在三个方面见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和创新审批方式。继续扩大“告知承诺”的范围,要在全市各区县推行。今后,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继续推进“并联审批”,凡是涉及企业设立的所有前置性审批,全部纳入并联审批范围。二是要强化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审批责任和权限。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部门,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只审批不监督或者监督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的,要严肃处理。三是要依法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今年,国家将出台《行政许可法》,这将为进一步深化审改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市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这部法律,依法加大审改力度,保证行政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运行。
  第三,加强后续监管
  取消审批并不是取消管理,更不是取消监管责任,对政府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决不能“一减了之”。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管理,防止因审批项目调整而出现管理上的混乱和“真空”。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以审批项目已经取消为借口,放弃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事后备案制度等措施,把应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把深化改革与加强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审改工作的整体协调推进。
  第三点意见:加强领导,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关系到上海改革与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各区县、各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更大的决心、更积极的态度,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首先,要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这次第三批取消、调整的审批事项出台后,全市审批事项的改革率超过了50%。但审改效应能不能充分发挥出来,还要看这些审改措施能不能真正落实到位。两年多的审改实践告诉我们,审改落实不落实,关键在领导。各区县、各部门的一把手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敢于负责,敢于碰硬。对本部门的审改工作,要坚决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一级盯一级,抓责任、抓纪律、抓落实。现在有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对批评意见传达下去是层层递减,对表扬的事情传达下去是层层加码;同样,自下而上反映好事是层层加码,而反映坏事则层层打折扣,甚至隐瞒不报。这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浮夸的不正之风必须刹住。希望在审改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带个好头,敢于批评,不怕得罪人。对改革不积极的,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哪个人,该批评的就得批评,该处分的就要处分。当然,对积极推动改革、主动进行改革的,该表扬的要表扬。
  其次,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各委办局要全力以赴支持审改办工作,主动参与改革,积极推动改革。对涉及几个部门的审批事项,主办部门要主动挑担子,加强协调,负责到底。市审改办在前阶段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要针对审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区县和试点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基层的新经验、好做法,推动面上的审改工作。对一些审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严格要求,限期整改。
  同志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上海发展全局的重要改革工作,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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