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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儿童收养办法将作变动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61

  从今年9月1日起,上海的儿童收养办法将作小小变动:社工将通过本市的中介组织介入儿童收养的全过程。申请人在收养儿童前要接受家庭情况测评,收养成功后还将有跟踪服务。21日,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民政部门还将采取相关措施,对上海的儿童收养进行全程“跟踪”。
  
寻亲公告要附照
  所谓寻亲公告,是指被收养人在被收养前需在公开媒体进行公告,60天内无人表示异议才可被收养。过去,寻亲公告只需刊登被收养人的姓名、年龄即可“过关”。而这样的做法在今后就行不通了。根据新规定,收养人必须在公告中详细填写被收养人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身体特征、被捡拾的时间、地点、随身携带物品、身穿服装等详细情况,同时还要刊登其照片,否则视为无效。
  此外,寻亲公告也不可随意刊登。今后,收养人在申请收养登记前,必须到弃婴捡拾地的区、县民政局提出寻亲公告刊登申请,经批准后持民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公告样式,才能到指定报刊办理刊登手续。
  
收养要过评估关
  今年9月起,如果市民有了收养意向,中介组织的专职社工将先上门“家访”,并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出具一份是否适合收养孩子的评估意见书。只有过了评估这道“关”,你才拥有收养孩子的“准入证”。
  在市民政部门,记者看到了这份评估报告的“雏形”,里面的内容十分详尽:你收养子女的原因是什么?谈谈你个人的经历,比如受教育情况、有什么兴趣爱好、与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关系好吗?你的身体健康状况如何,是否患有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疾病?你的经济状况好吗,年收入多少,有没有负债,平时的收支是否平衡?你的住房条件怎么样,如果收养了一个孩子,家里会不会显得很挤?你的家人对收养孩子是否持有异议?数十个细致的问题,几乎把收养申请人的情况“一网打尽”。
  民政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对收养申请人的健康、经济状况给出评估意见外,社工还将通过走访居委会、警署等部门,了解收养申请人是否有酗酒、吸毒、犯罪史、赌博、家庭暴力等不良记录。此外,专职社工还将针对收养家庭的不同情况对症提问:如对已婚夫妇,社工将了解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融洽;对已离婚的收养申请人,社工将了解结束婚姻关系的次数和原因等;而对单身收养者,社工更关心的是收养申请人今后是否打算结婚,婚后将如何对待已收养的子女等等。
  
收养成功不是“休止符”
  孩子被成功收养了,并不意味着社会对其担负的责任也就此划上了“休止符”。据民政部门负责人透露,孩子被收养后,专职社工仍将通过跟踪服务,了解他们的吃穿住行,一如既往地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对于收养家庭来说,孩子进了家门,既给家庭带来了许多快乐,也难免会出现一些不适应的“症状”。对此,社工将为收养家庭提供必要的指导,让孩子尽快与新家融为一体,帮助他们愉快健康地成长。据了解,过去,上海收养儿童并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收养家庭只需到民政部门填写收养表格,由该部门认定符合收养条件即可。
  社会学家于海教授告诉记者,因为血缘感情的缺失,造成收养家庭与被收养孩子的隔离感,不仅会导致收养关系的破裂,对孩子的人格成长也会造成负面影响。“上海此次在收养孩子的过程中引入了评估体系,并对收养家庭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能够帮助深入了解申请收养的家庭是否经过慎重考虑,是否具有同样强烈的收养意愿等等,尽可能地规避收养关系确立后发生的影响收养关系的不确定因素。应该说,这是从维护孩子最大权益出发的一项具有人性化光芒的有力举措。”
  
哪些孩子可以收养
  据本市民政部门统计,去年,本市共有1000多名孩子通过被收养而有了“新家”。
  中国内地公民可以收养以下几种类型的子女: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丧失父母的孤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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