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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促进就业推出七项优惠政策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72

  徐汇区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策促进企业就业,推出了七项优惠政策:其中有区内青年见习基地吸纳本区低保人员习见的,可按见习人数发给见习单位和个人各100元/月补贴;区内享受市失保基金岗位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166元/人、月就业补贴金;对提供保洁、保绿等后勤服务岗位的就业特困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享受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的同时,还可按人均200元/月享受交通与午餐补贴,期限不超过二年;区内低保失业人员进入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享受1000元/人,年用工补贴,其中低保失业人员增加2500元/人,年社会保险费补贴,从业人员还可享受200元/人、月交通费与午餐补贴,期限不超过二年;区内企事业单位(劳务输出类公司除外)招用本区年龄偏大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享受2500元/年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不超过二年等。(具体措施按徐汇区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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