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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运营公司五项整改确保地铁安全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43

  7月14日上海地铁1号线莘庄站至莲花路站发生的行车大间隔事故,被定性为操作性事故。在7月17日市交通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领导表示,公司已对包括总调及车辆单位的相关事件负责人作出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进一步提出了五项整改措施。
  按照市交通局的年度考核办法,凡造成地铁运营过程中出现30分钟以上大间隔的事故,除人为“侵线”的原因,都将对地铁运营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扣罚3%――5%,最高可达30%的年薪。此次,除公司领导主动承担了责任外,公司还对总调及车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作出了经济处罚。
  事故原因可以总结为三条:线路增能后,对供电系统运行的复杂性估计不足,在例行2年一次的检修时,没有根据新情况相应调整计划;处理此类事故的经验不足,对故障的判断不够果断,没有在第一时间下令莘庄停止检修;对车辆蓄电池老化的情况估计不足,未预料使用年限在20年左右,在触网情况下可维持45分钟运行的蓄电池会发生以上故障。
  市交通局也对地铁运营作出了进一步要求,要求把轨道运营安全列为全行业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完善事故报告制度,轨道运营事故由原来的30分钟大间隔缩短到15分钟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
  具体5项措施为:
  第一:在事故的善后处理上,地铁运营公司决定,对事故单位、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鉴于此次事故造成的影响较大,对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主要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二:针对轨道交通目前客流、开行列次大幅上升的现状,运营公司将对设施设备保障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进行针对性的运营综合演练。
  第三:对此次事故举一反三,在原有的设施设备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提高设施设备完好率,确保安全正常运营。
  第四:运营公司将抓紧研究落实对一号线直流列车蓄电池性能下降和充电过流保护方面存在的缺陷,通过采取技术改造措施,提高列车故障后的恢复能力。
  第五:此次事故同时也给运营公司在职工素质方面敲响了警钟,运营公司称,将教育全体员工从“三个代表”高度认识搞好安全运营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职工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职工处理突发情况下的应变能力,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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