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考取部分外地高校考生可领补贴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96

  为鼓励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积极报考外地普通高校,今年市教委继续对被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地高校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市教育考试院将从2003年9月中下旬起,根据考生录取报到注册名单,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寄往考生所在高校,届时考生凭证件前往学校附近邮局领取。
  据介绍,凡第一志愿填报广西、新疆、内蒙古、甘肃、陕西、重庆、四川、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除大连市)以及湖南、湖北、山西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高校(具体名单见
www.shmeea.com.cn
),并被上述省、市、自治区高校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非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获500元的补贴。此项经济补贴只适用于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户口、三线单位户口等不在此列)且在秋季招生中录取(不包括艺、体、军校)的考生。
  如考生在报到后一个月未收到补贴,可通过电话向教育考试院或汇款邮局查询。市教育考试院查询电话:021-64511200-3051邮局查询电话:021-53064169或021-53066937。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