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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宾馆饭店业质量抽查合格率达81.6%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72

  近期,上海市工商局对本市三星级以下的15家宾馆、饭店用洗发液、浴液、香皂和牙膏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为81.6%。
  本次共抽查15家宾馆、饭店的60种商品,涉及生产企业20家。其中,上海生产企业9家,外地生产企业9家,定牌加工2家。在15家被检宾馆饭店中,抽检商品全部合格的为7家。
  经综合判定,60种商品中,被判为合格商品49种,合格率为81.6%。在11种不合格商品中,1种商品因涉嫌假冒被判定为不合格,5种为总活性物含量不合格,5种为洗发液中的有效物不合格。具体如下表:
 

商品名称
抽样数
合格数
合格率
%
不合格数
不合格率
%
洗发液
15
10
66.7
5
33.3
浴液
15
10
66.7
5
33.3
香皂
15
15
100
0
0
牙膏
15
14
93.3
1(
假冒商标

0.67
合计
60
49
81.6
11
18.3
 
  为确保本次监督抽查的顺利进行,真实反映客观情况,本市工商部门事先对本市三星级以下宾馆、饭店进行了排摸,并制定了抽检名单。从本次监督抽查结果看香皂和牙膏质量状况较好,洗发液和浴液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合格率仅为66.7%,主要表现在:一是原料使用偷工减料。总活性物含量和有效物是浴液和洗发液中的主要成分指标,其含量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商品的洗涤效果,但成本较高,因此,个别企业通过减少该成分的原料投入来降低成本,谋取利润;二是分装商品掺杂掺假。为了谋取暴利,部分生产商在分装时掺水,造成有效成分降低。按照行业标准规定,洗发液有效物含量应≥10%,浴液总活性物含量应≥12%,而此次监督抽查中发现个别洗发液有效物含量只有3.7%,浴液总活性物含量仅有5.4%,如果使用这类不合格产品,则无法达到洗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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