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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看"上海户口" 上海市计生技术服务免费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67

  即使你没有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要符合有关规定,今后也能免费享受宫内节育器腹部B超检查、吸宫术、药物终止早期妊振等等基本计生技术服务。这是今天开始施行的本市《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包含的内容。
  根据该《办法》,本市户籍(包括蓝印户口)已婚人员;参加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并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婚人员;按照本市《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的已婚人员;与本市户籍(包括蓝印户口)居民结婚,并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婚人员均为免费服务对象。今后将可免费享受诸如宫内节育器随访、避孕节育手术及其相关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与避孕节育手术相关的术中、术后用药等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办法》规定,未列入参加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由区(县)或者镇(乡)人民政府采用政府买服务的形式,在具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按照保证质量、节省开支、方便就诊的原则选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在经费问题上,《办法》规定:参加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按规定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未参加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负担;未列入参加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上海户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或者镇(乡)人民政府负担;未列入参加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上海户籍人员,主要由现居住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或者镇(乡)人民政府负担,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根据区(县)实际发生额和财政状况具体安排专项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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