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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5条配套政策 支持上海有志青年建功西部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34

  6月12日,在团中央、教育部召开的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络视频会议结束后,市教委、团市委照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对上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行了部署。参加该计划的上海高校毕业生除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外,还将同时享有上海的5条配套政策。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的,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每年在全国普通高校中招募5000-6000名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满后,鼓励志愿者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择业。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参加该项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国家将在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工龄计算等方面给予明确的政策支持;服务结束后,对考核合格的,国家将在报考研究生、报考公务员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市教委、团市委要求各高校要为参加该项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的健康成长着想,落实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上海制定的5条配套政策措施是:可以优先评为市优秀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如是借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考虑给予奖励贴息并帮助其办理延期还贷的手续;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免试直升研究生并保留学籍,待西部服务期满后回学校攻读学位;关注毕业生志愿者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学校要派专人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追踪他们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帮助与指导;满腔热情地为服务期满后的毕业生志愿者做好相关的升学、就业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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