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3月以来,上海开展了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执法监察。6月11日,市监察委和市房地资源局联合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执法监察的内容、范围和时间节点。
据了解,本次执法监察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重点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按照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上海拟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这一方案规定,今年5至8月,全市将对2001年5月1日特别是《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实施以来,经营性土地出让情况进行彻底梳理,着重做好三方面的自查自纠。
具体包括:检查协议出让土地是否严格按政策执行;检查邀请招标是否经过批准;严格检查公开招标的程序,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开标、评标、决标、公示等各个环节是否公开,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确定是否公正,是否按照评标工作规则和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人员是否有擅自泄露地价的情况等。
据悉,本市将对不主动自查自纠、通过上级抽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问题,进行从严处理。
副市长杨雄出席了6月11日的会议并讲话。